招生章程
招生章程
一、学校概况
1、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,直属湖北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的普通高等院校。办学层次为专科(高等职业教育),学制三年。
2、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由三个教学区组成:东区为“学院路”校区,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学院路12号,邮政编码:430062。西区为“三层楼”校区,地址:武汉市武昌临江大道387号,邮政编码:430062。北区为“台北路”校区,地址:汉口台北路94号,邮政编码:430015
二、报名及录取规则1、学院2006年共有60多个专业供考生选择,招生计划为4000人,面向全国招生 (详见省内外分专业招生计划) 。
2、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(普通高中毕业生、中职毕业生)均可报名。所有学科及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;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达到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中提出的标准。
3、本院将按湖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录取手续,学生户口关系转到学院所在地。
三、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毕业文凭学业期满,成绩合格,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证书。
五、其它须知1、达到省划定普通本科(二本)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就读我院可获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2、学院对在校学生设有奖学金,特等奖2000元,一等奖1000元,二等奖800元,三等奖600元,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还可申报国家奖学金和湖北省政府奖学金,最高奖金6000元,并减免当年学费。
3、学院设立了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,鼓励学生参加勤工助学,通过劳动获取酬金,克服经济困难,顺利完成学业。
4、根据国家政策,学院协助贫困学生在银行办理助学贷款。
六、咨询热线:027-86271246,13098809986